无锡律师网 专业、诚信、勤勉、负责
陶新华律师
         咨询委托热线
陶新华律师
手机:13861751657
电话:0510-82833006
QQ: 857442846
微信:同手机号
Eamil:13861751657@163.com
地址:无锡市金融八街1号无锡商会大厦2307室,江苏梁金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劳动用工
退休之后当保安 不是劳动是雇佣

   
     一名退休人员二度上岗期间因故被解聘,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宣判,以上述纠纷属于雇佣关系、不属劳动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了这名退休人员的诉讼请求。

    64岁的原告江某退休后当起了海盐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2008年11月,物业公司以江某当班期间与两名门卫关门睡觉为由,辞退了三人。2009年1月,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物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违法。另外,江某认为其与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物业公司没按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江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又有相应社会生活保障,故其与物业公司建立的类似于劳动关系的民事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关系,不应适用劳动法。为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江某的诉讼请求。 





作者: 季春 郁菊红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来源:      时间:2009/7/29
 
Copyright(C) 2010-2021 无锡律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7051529号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八街1号无锡商会大厦23楼2307室,江苏梁金师事务所 电话:0510-82833006 手机:13861751657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