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风险代理 1、风险代理,顾名思义就是委托人与代理律师约定法律服务应达到的结果,根据结果是否达到决定给付律师费的多少。这是由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共同承担费用风险的一种法律服务方式,从而最大限度促进了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当事人而言无疑减轻了经济负担,尤其对于那些有理但缺钱的当事人其社会效果更是明显。 例如:你可以和律师约定只有当“官司”打赢了才付律师费。2、风险代理的律师费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20%。3、风险代理一般有: (1)风险代理催收债务(既讨债)——按实收到帐金额计收律师代理费。 (2)胜诉收费制度——官司打赢才收律师费。 (3)项目融资——项目资金进入开发商帐户后才付律师费。 (4)融资租赁——租赁物到使用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才付律师费。 (5)企业借款——贷款资金到借款企业帐上才支付律师费。 (6)企业设立——领取工商、税务等法定的合法经营证照后付律师费。 (7)企业改制——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时支付律师费 (8)企业破产——破产程序宣告结束才结算律师费 (9)房地产开发经营——完成阶段性工作后才收该阶段的律师服务费 (10)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招标或投标工作全部结束后才收律师费。 (11)物业租购——办理完法定手续或产权过户后才付律师费。 (12)其他法律事务——完成约定范围的工作后才收工作范围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