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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主要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

商品混同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低于成本价销售排挤对手的行为

违法搭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诽谤对手的行为

串通投标的行为



其中商品混同行为主要包括: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商品主体混同)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营业主体混同)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质量混同)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陶新华律师
来源:tao      时间: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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