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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新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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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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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哪些? |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主要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
商品混同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低于成本价销售排挤对手的行为
违法搭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诽谤对手的行为
串通投标的行为
其中商品混同行为主要包括: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商品主体混同)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营业主体混同)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质量混同)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陶新华律师 | | 来源:tao 时间:20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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