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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父亲诉张显案一审宣判 张显连登30天致歉声明

昨日下午,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显在其微博、博客上连续30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道歉微博不能删除。致歉声明不得删除。张显须删除之前的造谣诽谤微博,并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赔偿。

药庆卫诉张显一审胜诉

在“药家鑫案”终审后,其父药庆卫认为王辉代理人张显自2010年底至今在微博和博客上捏造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图激发不知情网民的愤怒。

2011年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显名誉侵权。经过近1年的审理调查后,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昨日终于宣判,被告人张显3日内删除相关侵权微博和博文,10日内在其新浪微博、博客上持续30天刊登道歉声明,向药庆卫道歉,同时支付精神损失赔偿费1元。

昨日下午,药庆卫的特别授权人、案件代理人马延明对潇湘晨报记者说,在昨日下午开庭宣判的过程中,药庆卫和张显均未出现,而是由代理律师出庭。

陪同药家状告张显一年多来,马延明说:“我只能用无奈、悲哀来形容这个历程”。

“药家鑫案被上升为公共事件,法庭为双方调解做过努力,但是张显仍然拒不公开道歉,这是一个大学教授不该有的行为,非常无奈。悲哀的是这是一个判决不能解决的问题。”马延明昨日这样说。

药庆卫表示,他们自身不需要同情,更需要的是平静。回归平静的生活状态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希望,希望判决后,这种希望能成为现实。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认为,在药家鑫案中,张显通过微博、博客,制造谣言,捏造放大各种黑幕。绑架舆论、制造“民意”,进而意图绑架司法。对于张显的做法,兰和表示这种行为危害程度不言而喻,这起诉讼本身在很大程度是阻击这种做法,使得理性维权成为主流模式。而这也是药庆卫胜诉的关键之所在。

对于法院宣判的结果,兰和认为,判决本身就已经从法律层面认定了张显造谣滋事的侵权事实,这已达到预期。因为,无论何种处罚,对于药先生而言,伤害已造成并难以弥合。

潇湘晨报 记者胡维

来源:web      时间:2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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