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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新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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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离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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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 有当事人咨询,夫妻俩人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多年,但至今未办理离婚,现在男方在外面不断问他人借钱,女方咨询律师:这种情况下男方在外面所欠债务女方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两种情况除外:一是夫妻中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二是夫妻中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因此,若女方不能证明这两点的话,该债务女方仍需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律师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债权人,告知女方不会承担以后发生的相关债务,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 | 来源: 时间:2013/7/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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